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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审计厅印发《甘肃省内部审计项目质量评价办法(试行)》


为进一步加强对内部审计工作的业务指导,促进内部审计工作规范化、标准化,近日,省审计厅印发《甘肃省内部审计项目质量评价办法(试行)》(以下简称《办法》),促进提升内部审计工作质量。

《办法》明确适用范围及原则方法。适用于全省各级审计机关对本行政区域内依法属于审计监督对象的单位实施的内部审计项目质量开展评价。坚持实事求是、客观公正、注重实绩、成果导向、操作简便、实务管用的原则,按照统一要求、统一标准、统一程序,全面科学准确反映内部审计机构实施内部审计项目质量情况。

《办法》科学设定评价内容及标准。明确各项指标的评价内容及标准、分值、评价方式等,将评价指标分为审计规范和发挥内部审计作用2大类别10个子项,围绕审计方案、审计证据、审计工作底稿、审计通知书、审计报告、审计档案等6个方面进行规范化评价,重点从综合评价审计报告、审计整改、审计信息、审计移送4个方面评价内部审计作用的发挥,定量与定性指标相结合,相互关联、便于操作。

《办法》明确评价程序及要求。全省各级审计机关结合内部审计指导监督,分批次、有重点地开展内部审计项目质量指导评价,通过培训学习、交流分享、质量检查等形式,积极推广优秀审计项目案例。同时要求各部门各单位建立健全内部审计项目质量控制机制,规范内部审计程序,明确各环节质量控制责任,加强对外聘社会审计机构的管理。

供 稿:省审计厅指导监督处 杨 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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